读后感作文400字 一本有趣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一篇关于一本有趣的书的400字作文——《时代广场的蟋蟀》文章)
四年级作文
2024-02-08 21:40:380
自从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就一直对它念念不忘。
这本精彩的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 塞尔登为我们带来的。书中的主角是蟋蟀柴斯特,因为一次偶然的遭遇,柴斯特从乡下被带到了美国最繁华的地方——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里,柴斯特遇见了亲爱的小主人玛利欧,住进了他家的书报摊。
柴斯特是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的第一次演奏是在邀请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参加的一场派对中进行的。收音机里播放着《蓝色多瑙河》的华尔兹舞曲。当它听熟了这个曲调后,就和着音乐演奏了起来。它拉得毫无瑕疵,十分完美。连塔克老鼠也跟着跳起舞来。在塔克老鼠不小心烧掉报摊之后,柴斯特鸣奏的《重归苏莲坡》感动了玛利欧妈妈,并取得了她的原谅。它的天赋被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发现了,并给《纽约时报》的音乐编辑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它是可以鸣唱歌剧、交响乐和流行歌曲的神奇蟋蟀。从此,这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便在纽约时代广场大出风头。它每天演奏两场音乐会,数以万计的人慕名赶到纽约时代广场来聆听它的音乐会。
朋友们,你想认识音乐天才柴斯特吗?你想看看聪明的塔克吗?你想和关心他人的亨利交朋友吗?来,让我们一起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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